金隆煤矿制订实施“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17期《湾田集团报》2013-04-17

  近日,金隆煤矿按照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了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加强了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保护煤矿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矿成立了由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矿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全体队干组成的 职业危害防治领导小组 。确定了在组长领导下,根据 一岗双责 的原则,负责监护全矿职业危害和防治工作;组织实施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制订实施防治规划;组织岗前、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和岗前体检以及对各生产单位作业环境进行职业危害因素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见等9项制度。并决定在矿内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作者:柯世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