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田煤矿45万吨/年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喜获通过

第24期《湾田集团报》2013-04-23

  2012年6月4日至7日,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专家组,会同水城煤监分局及六盘水市、盘县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对湾田煤矿45万吨/年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进行了竣工验收,并于7月4日组织复查验收组进行了现场复查,同意湾田煤矿整合扩建后45万吨/年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条件通过竣工验收。
  根据2006年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六盘水市六枝特区等四县(区)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 意见,原磨盘山煤矿整合入湾田煤矿,整合后湾田煤矿年设计生产能力为45万吨,整合后项目自2009年3月开工,至2011年12月竣工,项目投资为2.6亿元。
  专家组一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深入现场,对湾田煤矿矿井灾害因素及安全开采条件(井田地理位置、交通及气候,主要可采煤层赋存及储量,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水文地质等)、矿井建设过程和竣工因素情况(开拓与开采系统,矿井通风系统,瓦斯防治系统)等进行了验收审查,认为湾田煤矿建成的主要安全设施符合有关设计、标准、规范等要求,基本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同时对湾田煤矿安全设施与条件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
  湾田煤矿针对现场验收审查时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按照专家组意见和安全隐患整改 五落实 要求进行了整改,积极组织制定相关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及时认真地加以落实,健全完善了相关生产安全系统,提高了矿井安全保障能力,经过近一个月的努力,在7月4日的专家组复查验收中获得圆满通过。

(作者:隋小蕾 余利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