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重制度落实 实施从严管控

湾田煤业集团 东帜/文2014-07-30

  湾田煤业集团日前重新修订出台了矿用爆炸材料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对矿用爆炸物品管理,防止引发事故。
  矿用爆炸物品是煤矿安全的重大危险源之一,湾田煤业集团及所属各煤矿对此高度重视,从严管控。在加强爆炸物品管理过程中,一是强化制度落实,不断完善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到位。重点是加强源头管理,规范购买、运输、存储、使用程序,严格执行爆炸物品保管、领取、清退等制度。放炮员必须持有效证件和审批有效的爆炸材料领料单,带能上锁的雷管箱、炸药箱到库房领取爆破材料,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审批限定的当班使用量,剩余的须当天退回;领用时,雷管、炸药严禁混装,并做到爆炸物品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使用。二是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爆炸物品专项检查,矿每旬进行一次检查,矿领导和安监人员不定期进行抽查,对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责令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定领用爆炸物品等行为按 三违 处理。三是坚持持证上岗,加强对爆炸材料操作、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四是明确管理职责,各矿成立爆炸材料管理小组,由矿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副组长由安全副矿长和经营(后勤)副矿长担任;成员为供应科(队)长、保安科(队)长、生产科长、安监科长,按地面和井下两大区域划责实施全方位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