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田煤业:强化督查督办,提升整体执行力

湾田煤业集团2021-10-13

       日前,湾田煤业集团出台《建立督查督办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强化公司制度建设,强力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大力提升管理水平与效率。

湾田煤业督查组分设安全生产督查组和经营管理督查组,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别任组长,成员由副总经理和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
       《通知》明确,安全生产督查组主要督查各单位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法律法规,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以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指令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公司安全生产系列会议的决定、决议、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执行落实情况,月度安全生产计划指标、安全生产业务部门工作完成情况等。
       经营管理督查组主要督查各单位对地方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点工作及各类批办件的贯彻情况,公司制订的各类规章制度、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及重点项目的执行、处理、落实情况,经营管理过程中业务工作的执行与完成情况,单位的环保及保卫管理情况,公司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劳动纪律情况等。
       按工作需要,督查组成员可以列席参加公司各单位有关会议,调阅各类文件、报表、会议纪录等资料,召集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召开临时会议等,全面了解各类文件、决定、会议所传达的精神、主旨,掌握相关生产经营情况。
       督查过程中,及时发布督查通报,推广技术经验,督促整改问题与隐患;对二级单位副总工程师、科室负责人、区、队长有现场处罚权,对公司总部各部室有工作检查权,对部室负责人及以下人员有处罚权,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处理处罚建议权。
       根据公司各时期的中心工作要求,督查组采取重点、专项、日常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不提前通知,直接进入被督查单位开展工作,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台帐、资料。
       《通知》强调,各单位要落实责任、提高认识,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实现经营管理目标的基础上,提高对督查工作的认识,确保督查工作常态化、制度建设强化,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长治久安。要按照“一把手负总责”的原则,配合公司开展好督查工作。同时,督查组成员要明确职责、秉公督查,认真学习掌握公司有关文件、政策,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督查,对严重违规、屡次不改的问题及现象,从严从重追责、处理处罚。
(龚洵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