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芳:我心中的家与公司

湖南湾田集团 文芳/文2013-08-23

  我认为公司和家的关系需要辨证看待,是对立统一的,公司可以为家,也不能为家。每个人的每个心理阶段都会有不同的答案。
  看到联想公司这则案例后,我想表达的有两方面的内容:
  首先,联想公司裁员,作为企业领导,高管的裁员决策,我认为并没错误。一个公司,只有遵循各种制度规则,才能运营下去,并且一个公司的领导者,最大的目的是使公司发展,而员工只是促成发展的元素,好的领导者会让员工跟公司共同进步,但是面临选择时,老板选择公司是无可厚非的。而且,我认为联想公司对这些员工的解雇有各方面的原因,其中一点必定也跟员工自身有关系,为什么没有解雇别人而偏偏是这些人,应该首先要从自身想问题。这样的解雇与 公司和家 的概念理解并无联系。
  另一方面,公司领导与下属之间,同事之间都共同奋斗了那么久,并且跟同事相处的时间比任何人都要久,肯定有深厚的感情,将公司当做家是员工都会有的正常心理,也是大家都愿意见到的现象。为避免战略失误而出现裁员解雇情况,公司内部各成员之间更应该谨慎,精密,认真,努力理好各项公司事务。打造公司家的形象是最理想化的结果,这样才能最大化的调动员工积极性,为公司谋福利。
  总之,对于公司是否为家,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对于湾田集团家的理念,这是非常伟大的人文关怀精神,体现了领导者博大的胸怀。在为这个目标而发展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各种困难,但真正实现这个宏愿,是大家最理想也最愿意看到的现象。 
  我用徐志摩的一句话来总结我的观点:得之我幸,不得我命。